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认真组织撰写本次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kz/)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68号,邮编:528447,电话:0760-884022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改进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持续完善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积极围绕疫情防控、食品和生产安全、民生保障领域、征地规划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布转载解读政府重要文件。全年通过“港口发布”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2442条,通过港口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62条(其中政务动态531条、政策通知类89条、公告公示类164条、人事信息75条、财政信息30条、规划统计类35条、重点领域类122条、五公开类信息93条、村务公开12条,其他信息11条),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交办、答复、归档等机制,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申请人合法合理申请诉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依法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及时答复26件,办结率100%。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管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四)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把好信息审核关,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云监测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保障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和内容质量。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小组。对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严格信息上网审核、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次验证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各单位(部门)的责任,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三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水平。四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通过网站监测平台和利用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开展经常性地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个别政府信息公开未够能及时全面公开。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够细致,仍存在如错别字、链接失效和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2022年,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改进以下方面工作:一是以《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技术监测手段,对网站和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上进一步强化,做实做稳人员队伍,加大人员培训,更好地适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