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炳林:
我镇查处你(单位)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一案时,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港口执罚告〔2026〕140号)至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港口执听告〔2026〕140号)
注:附件可到中山市港口综合行政执法局查看原件。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