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 群众 村(社区)下列对象开展社会救助经济复核,现需在 群众 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向港口镇人民政府或中山市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示期为7日)
监督电话: 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89939930
中山市民政局 88331026
序号 | 对象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纳入保障 | 救助类型 | 拟保障金额 (元/月) | 近亲属备案情况 | 备注 |
1 | 梁美凤 | 44200019****13**** | 是 | 低保 边缘 | 0 | \ | |
2 | 何洁津 | 44200020****19**** | 是 | 低保 边缘 | 0 | \ | |
3 | 何** | 44200020****13**** | 是 | 低保 | 1725 | \ | 未成年 |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