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下南村 下列对象新申请社会救助,现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向港口镇人民政府或中山市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26年 4月 24日至 2026 年 4 月30日(公示期为7日)
监督电话: 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89939930
中山市民政局 88331026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注:所有本次新申请的对象都要由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设置的村(社区)务公开栏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救助类型包括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一户存在多种救助类型的据实填写。存在近亲属备案情况的,应填写涉及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与申请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