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港口社区下列对象新申请社会救助,现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26年 2月 5日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示期为7日)
监督电话: 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89939930,中山市民政局 88331026
序号 | 对象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纳入保障 | 救助类型 | 拟保障金额 (元/月) | 近亲属备案情况 | 备注 |
1 | 龚** | 未成年人 | 是 | 低保 | 9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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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卫莲 | 44200020****06**** | 是 | 低保 | 99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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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