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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23 分享: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府〔2023〕28号)等规定,现将我镇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1

港口镇智慧停车项目(一期)

港口镇城建局

2

中山市岐江新城W单元02、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港口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3

中山市岐江新城V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港口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