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202311060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7 分享: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提出,我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联系电话:0760-88488329        

  通讯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                        

  邮编:528447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1

中山市港口镇宋时青熟食加工场

中山市港口镇西大街33号首层

宋时青

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