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中港府〔2022〕3号)有关规定,经人才申报、业务部门初审、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拟安排入住港口镇人才公寓的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共5天),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人员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需提供真实材料、姓名、电话号码)向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0—88402235联系人:罗先生、黄小姐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68号301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447
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