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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港口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成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20 分享:

  《港口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复文号为中府函〔2022〕22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欢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实施。

  公布方式及地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kz/

  附件:《港口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批后公告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860-8840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