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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九条道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15 分享: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山市港口镇九条道路工程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镇九条道路。

  2.实施单位: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3.项目概况:为了促进中山市港口镇经济发展及产业生产,完善交通路网工程,近期港口镇人民政府准备建设九条道路,分别为:四号路位于民主社区,长度约336m,面积约6555.98㎡;福田十路位于石特社区,长度约208.82m,面积约5285.37㎡;港福路位于群众社区及民主社区,长度约388.99m,面积约9953.66㎡;胜隆东路位于民主社区,长度约986.15m,面积约49130.18㎡;广丰工业大道位于石特社区及西区广丰社区,长度约252.47m,面积约9803.64㎡;新胜三街西段位于胜隆社区,长度约200m,面积约4139.01㎡;迎富三路位于石特社区,长度约808.63m,面积约15995.26㎡;民主一街、民主五街位于民主社区,长度分别为353.31m、424.96m,面积分别为12315㎡、9103.83㎡。

  4.征地补偿标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山市组团土地整理储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10楼

  联 系 人:欧工    电话:0760-88389561    邮箱:906290656@qq.com

中山市组团土地整理储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