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港口镇7月12日核酸便民检测点调整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12 分享: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开展核酸检测,7月12日核酸便民检测点作以下调整,继续提供免费核酸采样服务。

港口镇核酸便民检测点信息.png

以上安排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注意事项

  1.受检者请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引导,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2.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得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3.请出示粤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和测温。粤康码红黄码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请就近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期间严禁外出,听从工作人员进一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