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发布日期:2022-06-17 分享:

欠薪单位:上海维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64733626L

住所:嘉定区南翔镇静唐路277号1幢1034室

法定代表人:金岚

现场负责人:钟平

联系电话:1521580***3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从2022年5月起吴某敢、罗某集等人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投诉,反映由你单位聘请至金色港湾一期项目从事外墙涂料工作,现拖欠其等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不等月的劳动报酬。经查,你单位从广东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了金色港湾一期项目外墙涂料(双包)工程,港口人社分局多次联系你单位及现场负责人均无法取得联系,港口人社分局于2022年6月15日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单位施工地点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港口人社监字[2022]第033号),通知你单位于2022年6月16日12:00时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截至2022年6月16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于2021年6月20日17:3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梁锡洪、梁广照

  联系电话:0760-88483936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403室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