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拆迁安置地办证问题,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现对供电项目和镇内公益性建设项目拆迁安置情况进行公示,安置详情见附件。如对公告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港口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吴伟洪
联系电话:899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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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