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粤中港口告字〔2021〕019-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发布日期:2021-07-19 分享:

欠薪个人:王文

施工地址:中山市中海世纪荟工地

身份证号码:4325021974********

住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电话:1341794***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吴某、蔡某等6人于2021年4月29日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投诉,反映你拖欠其等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劳动报酬。经查,你以个人名义承接了中山市港口镇中海世纪荟中海世纪荟1栋5-7楼、11-15楼的贴砖工程,并先后聘请了吴某、蔡某等人进场施工作业,现你不知去向且无法联系,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于2021年7月14日在你施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港口告字[2021]019号)通知你于2021年7月15日15:00之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截至2021年7月19日,你仍未按要求前往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1年7月26日9:00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梁锡洪、梁广照    

  联系电话:0760-88483936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403室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