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12号),安全有序复工的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招用1名新员工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审核,中山市兴卫医药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的5名员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港口人社分局反映。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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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2021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