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人社局《中人社发〔2014〕341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18年4月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单位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传真等形式,向我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5日,共三日(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民昌路2号
邮政编码:528434
联系电话:0760-88483108
传真电话:0760-88401569
附件:港口镇拟享受2018年4月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名单公示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