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府国用(2010)第易171109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录入时间:2024年03月13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0)第易171109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横栏镇宝裕村,用地面积为2329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禤瑞琪。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5%。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5-3.0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龚小姐,联系电话:8761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