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合并)公示的通告

录入时间:2023年06月28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兹有土地证号:①中府国用(2008)第080264号,土地面积:10732平方米,用途:工业;②中府国用(2008)第080259号,土地面积:6186.2平方米,用途:工业。两宗用地位于中山市民众镇三墩村,属《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范围,规划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B-1-1-a),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并合并该两宗用地,合并后用地面积为16918.20平方米。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合并)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要求,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变更为2.0-3.5,建筑密度变更为35%-60%,绿地率变更为10%-15%,建筑限高为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建筑高度应同时满足《中山市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专项规划》(中府【2018】803号)及三角机场的限高要求:该地块内的建筑高度按建、构筑物及通信、避雷针等附属设施最高点高度不超过绝对标高47米(国家85高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