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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长《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函

        文号:中发改产业函〔2021〕800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8-13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发展新动能,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经研究,现将2018年8月13日印发的《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发改〔2018〕393号)及其附件6《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3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