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决策公开

关于征集《中山市能源发展规划(2018-2035年)》编制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07-17 分享:

    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开展《中山市能源发展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能源规划》高质量如期完成编制,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管理制度(暂行)》(中发改办通〔2018〕2号)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能源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

    通过调研分析中山市能源发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国家和省的能源发展新要求,研究提出2018—2035 年我市能源需求分析及预测、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能源重大基础建设布局和能源发展保障措施等,为我市新一轮能源发展提供规划蓝图和行动纲领,为未来我市开展能源工作、制定能源政策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提供指导。

    二、成果要求

    调研并编制《中山市能源发展规划(2018-2035年)》。

    三、项目预算及完成时间

    本规划编制经费金额为18万元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

    四、投标人要求

    1.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有能源发展规划编制研究的经历,具有2013年以来负责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或能源领域发展专题研究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组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编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项目。

    六、评分办法

    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后,我局将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要求组织开标和评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详见附表)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得分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1. 单位简介

    2.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包括单位和人员资质)

    3. 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从事相关研究年限、主持相关项目经验等,提供相关证明)

    4. 拟为本项目技术、管理人员情况(项目组人员的职称、从事相关研究经验、参与相关项目经验等,针对本项目,成员专业学科组成能很好满足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合同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技术能力等)

    6. 2013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7. 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对项目背景、现状、研究目标和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关键性难题理解分析、应对措施;人员、时间安排)

    8.经费预算安排(规划编制经费预算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调研、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资料、税费等全部费用。货币:人民币。)

    八、其它要求

    投标单位应根据评估内容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材料1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8年7月24日下午下班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快递邮寄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科(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53室,邮编528403),邮件上请注明“中山市能源发展规划(2018-2035年)”。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本次投标。

如对投标事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局反馈。

 

附件:评分表.docx

联系人:曹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28293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