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中山供电局,市菊城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