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政府令第28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中府〔2023〕28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108国际金融中心项目(A6-01地块)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9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0月9日前向东区街道办事处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为无异议。
联 系 人: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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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108国际金融中心项目(A6-01地块)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