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中市监食药不处字[2020]DFB[062501号 | 中山市东凤润泰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 中山市东凤润泰商业有限公司 | / | 魏正勤 | 当事人于2020年4月9日经营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食品“本地白菜” | 当事人于2020年4月9日经营经抽样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本地白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抽检不合格批次“本地白菜”并不是当事人所种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25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 |
3 | 中市监食药不处字[2020 ]DFA060302 号 | 中山市东凤镇黄家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黄林艳 | / | / | 当事人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当事人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货值金额小,数量少,且为首次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及时纠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3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