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东凤镇关于全面推进镇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2018-2019)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东凤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东凤镇关于全面推进镇区公共场所母婴室
建设(2018-2019)工作方案
为落实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目标任务,提高母乳喂养率,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国家、省、市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7〕164号)、《关于全面推进镇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妇儿工委〔2018〕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18年目标
全镇新建3间母婴室(市财政给予15万元定额补助)。
(二)2019年目标
全镇新建3间母婴室,以镇财政投入为主,可适当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建设。
二、组织架构
成立东凤镇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招远忠
副组长:黄柱洪
成 员:赵海冰(住建局)、李仕标(卫计局)、唐炳添(财政分局)、叶茵欣(妇联)、唐泽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叶茵欣兼任。
三、建设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2018年母婴室建设工作;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2019年母婴室建设工作。
(二)选址要求
公共财政投入建设的母婴室选址可选择镇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大型综合性公园、汽车客运站、行政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文体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内。同时,引导商业综合体、酒店、餐厅、早教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主动投入建设母婴室。母婴室选址要求人流密集、经常有母婴逗留,能实际发挥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8年1月—2月)
全面开展母婴室和母婴设施建设需求调研,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辖区内母婴室和母婴设施建设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确定母婴室选址和建设标准,制定2018年和2019年镇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群众需求建设适合的母婴室。
(二)施工建设阶段(2018年3月—9月、2019年1月—9月)
1、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母婴室。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结合辖区建设母婴室的实际情况,规范设施设备,统一标识指引,满足母乳喂养和婴儿护理等基本需求,到2019年,全镇共建成6间以上母婴室。
2、坚持分类推进母婴室建设。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特点,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稳步推进辖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母婴室应独立设置,母婴室内部设备设施应符合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的具体要求。其中,2018年建设的母婴室以标准版为主,有条件的可采用升级版;社会力量投入建设的母婴室结合建设面积、群众需求、资金规模等因素,自行选择基础版、标准版、升级版中的其中一类建设。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母婴室建设。引导和发动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餐厅、儿童早教培训机构、规模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主动建设母婴室,或根据建设标准改善现有母婴室设施,更好地关怀妇女和女性职工,倡导母乳喂养。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10月—11月、2019年10月—11月)
镇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及公安、消防等部门和专家对母婴室进行现场专项督导检查,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母婴室建设工作,迎接市检查验收。母婴室待检查验收并调整完善后,方可对外开放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凤镇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镇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协调推进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母婴室建设任务。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明确母婴室建成后各单位的管理、运行、维护等职责,加强监督评估等工作。
(二)加强经费管理。将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于2018年第四季度编制2019年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经费预算,确保2019年3间母婴室建设经费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市下达的母婴室建设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市场等多种力量参与母婴室建设工作,广泛收集群众对母婴室和母婴设施建设和使用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母乳喂养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附件: 中山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引
附件:
中山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引
一、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选址
(一)选址建议
1.公共设施:旅游景点、地标景观、公园、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展览中心、大型游乐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社区服务中心;
2.交通枢纽:汽车客运站、公交客运站、高铁站、轻轨站;
3.商业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办公楼、星级酒店、餐厅。
(二)选址原则
1.在人流密集的地方、人流动线的主节点上,周边环境相对安静、整洁、舒适;
2.空间自然通风良好或配备通风换气设备;
3.满足水、电、网络、通讯、上下水排污等必备条件;
4.符合消防条例规定,有消防验收合格证;
5.有足够的导视标识,清晰明了。
二、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标准
(一)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
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分为三种版本:基础版、标准版、升级版。具体配置要求详见下表:
表1 中山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
配置 |
基础版 |
标准版 |
升级版 |
|
空间形式 |
独立或嵌入 |
独立 |
独立 |
|
面积 |
10m2左右 |
15m2左右 |
20m2以上 |
|
指引和显著标识 |
● |
● |
● |
|
喂奶 设施 |
靠背椅或沙发 |
● |
● |
● |
封闭门或拉帘 |
● |
● |
● |
|
踏脚凳 |
● |
● |
● |
|
热奶器 |
— |
○ |
○ |
|
换尿布 设施 |
婴儿护理台 |
● |
● |
● |
垃圾桶 |
● |
● |
● |
|
便利 设施 |
婴儿保护座 |
○ |
● |
● |
电源插座 |
○ |
● |
● |
|
饮水机 |
○ |
● |
● |
|
空气 设施 |
排气扇 |
● |
— |
— |
空调 |
○ |
● |
● |
|
空气清新机 |
— |
— |
○ |
|
物品放置 设施 |
置物架或储物柜 |
— |
● |
● |
行李挂钩 |
● |
● |
● |
|
洗漱 卫生 设施 |
洗手池 |
— |
● |
● |
镜子 |
— |
● |
● |
|
洗手液 |
— |
○ |
● |
|
抽纸或卷纸 |
— |
○ |
● |
|
湿纸巾 |
— |
○ |
● |
|
亲子卫生间 |
— |
— |
○ |
|
安全 设施 |
视频监控 |
● |
● |
● |
传感器 |
○ |
● |
● |
|
消防器材 |
● |
● |
● |
|
紧急求助按钮 |
— |
— |
● |
|
儿童玩耍功能区设施 |
玩具 |
— |
— |
● |
防撞设施 |
○ |
● |
● |
|
安全地毯或地垫 |
— |
— |
● |
|
母乳喂养 宣传教育 |
壁挂式电视机 |
— |
○ |
● |
室内上墙资料 |
● |
● |
● |
备注:①“嵌入”是指:与厕所、更衣室、游客中心、休息室等建在一起。
②“●”为必配;“○”为选配;“—”为不需配。
③特殊公共场所(如公交站台等)因建设空间受限,可因地制宜建设母婴室,不受本建设标准的面积限制。
(二)母婴室内配置设施要求
1、哺乳设施
(1)靠背椅或沙发:要确保舒适、安全,主体框架以实木为主,面料以阻燃性真皮、仿皮、布艺为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扶手支撑手臂;座椅高度30-40cm,坐下两脚可平放在地板,配踏脚凳以适合不同身高和体位哺乳。
(2)封闭门及拉帘:哺乳室空间面积充足则采用封闭门,要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空间面积有限则采用拉帘,拉帘轨道设置要牢固,拉帘两边需有固定装置,确保隐私性。
(3)踏脚凳:高度离地7-15cm,结构牢固不松动,角度及高度可调为最佳。
(4)热奶器:符合国家标准。
2、换尿布设施
(1)婴儿护理台:婴儿护理台主体一般采用实木,婴儿接触部分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真皮、仿皮、防水布艺包裹的海绵软垫,须配安全带;台面尺寸不小于80×55cm;高度85-95cm。
(2)垃圾桶:不易翻倒,采用揭盖式、踩踏开盖或感应式垃圾桶。
3、便利设施
(1)婴儿保护座:固定婴儿保护座采用安全塑料,婴儿接触部分以阻燃性真皮、仿皮、防水布艺包裹海绵软垫为主;确保婴儿不能自行爬出,有安全带为佳。
(2)电源插座:须采用固定插座,符合国家标准,配有安全盖并附温馨提示。
(3)饮水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饮水机水源需符合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水质标准,具备不少于三档恒温功能,热水需有儿童锁功能。
4、空气设施
(1)排气扇:窗口式或天花板式为佳,具备排气和吸气功能,安装在人触摸不到的地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2)空调:以中央空调、天花式空调为佳,具备冷暖两用功能;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供电线路及安装必须符合标准要求,确保安全。
(3)空气清新机:符合国际标准,能有效过滤灰尘、粉尘与PM2.5,杀灭空气中的浮游细菌,去除室内异味并增加空气中负离子含量。
5、物品放置设施
(1)置物架和储物柜:以嵌入式、固定式为主,采用木质或其他安全材料,产品设计需符合国家标准。
(2)行李挂钩:须安全固定在墙体或板材上。
6、洗漱卫生设施
(1)亲子卫生间:室内应设置洗手盆、坐便器、儿童专用坐便器以及符合儿童身高标准的洗漱池,高度以500mm—550mm,宽度400mm—450mm为宜;要自然通风或设有通风换气设施。
(2)其他配件:有条件的母婴室建议配备母婴常用物品的应急包。
7、安全设施
(1)视频监控:能有效监控除哺乳区及洗手间以外的区域。摄像头采用知名品牌,支持POE供电及网络监控,需配备监控录像机及1T以上监控硬盘。
(2)传感器:能有效采集哺乳椅、婴儿护理台、休息长椅、热奶器等的使用情况。传感器可使用红外或重力传感器等,支持POE供电、GPRS模块及无线网络模块。
(3)灭火器:每个母婴室配备两具干粉灭火器,放置明显,便于拿取。
(4)紧急求助按钮:有明显的提示性语句。
8、儿童玩耍功能区
(1)安全性:不能有可移动、落地式的电器设备或家具,不得存在尖锐坚硬物品,底板及墙体应铺设海绵软垫。玩具以阅读类及软性玩具为主。
(2)舒适性:要自然通风或设有通风换气设施,照明及灯具必须符合高度要求和照度要求,必须配有保护灯罩,采用日光色光源的灯具为宜。
9、母乳喂养宣传资料
室内应挂有母婴室管理制度、母乳喂养健康教育等上墙资料;摆放母婴室功能、母乳喂养等纸质宣传资料;如果有触摸屏、电视屏等,必须有不少于2/3的母婴健康宣传教育资讯(包括母乳喂养、孕产期和婴幼儿保健、科学育儿等)
三、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要求
(一)建设装修要求:
1.母婴室的水、电、网络、通讯等地下管线的设置应根据主题建筑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布置,管线应暗铺。
2.母婴室内设计防滑地面,无明显的障碍区或地平高低差。
3.预留温馨提示的指示位置。
4.同一系统内的各间母婴室建议采用统一设计风格,以提高识别度,方便查找。
5.母婴室指示和标识图案、宣传、海报、视频、母婴室配置用品等,须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禁止出现奶瓶等母乳代用品图案标识和宣传人工喂养。
(二)验收
新建母婴室或运营中的公共场所母婴室,按照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标准提供检测/质检报告交市妇联备案:
表2 公共场所母婴室检测报告内容
报告类别 |
主要检测类目 |
数据来源 |
《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
必检:甲醛、苯 其他:氨、氡、TVOC |
由专业检测机构提供 |
《装修材料检测报告》 |
电路电线 |
由施工方提供 |
安全插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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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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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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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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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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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垫地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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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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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设备及用品质检报告》 |
婴儿护理台 |
由设备提供商或生产厂家提供合格证明 |
婴儿保护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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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背椅或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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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式婴儿护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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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或游乐设施 |
四、公共场所母婴室运行及维护
(一)服务人员管理
1、场地方派专人专职负责管理,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母乳喂养、医护等初级知识;母婴室设备操作和耗材使用方法;服务注意事项;紧急响应和紧急情况处理。
2、管理职责
(1)母婴室服务时间与其所在主体场地运营时间一致。
(2)母婴室内保持整洁卫生,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要求,安全运行,用品耗材库存充足。
(3)管理母婴室的财产安全,拒绝不相关人员进入。
(二)设施、设备和用品管理
1、保障供电、供水、排污设施和室内配套设施正常运作,出现故障时,小故障24小时内完成维修,大故障72小时内完成维修。
2、保障母婴室内基本用品供应充足,不足时及时补足。
3、室内设施与设备需根据实际情况保养以延长使用寿命,具体保养标准由场地方自行制定。
4、母婴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和用品的进出要登记备案。
(三)特殊情况和紧急预案
1、场地方应在原安保系统中加入母婴室紧急响应机制,紧急按钮连接至客服中心、安保中心和专职服务人员。
2、使用母婴室的市民出现身体不适或者现场出现纠纷时,服务人员可通过专线接入紧急救援部门,获取医疗帮助或现场援助;实施救援同时需注意保护好相关人员和服务人员人身和财务安全。
3、如果母婴室内出现严重排队或拥挤时,随行人群在门外等候。
4、无人值守的母婴室,在明显区域张贴应急电话信息。
(四)其他事项
1、安全制度
(1)定时巡视,以保障母婴室环境及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安全隐患,无死角无盲区。
(2)热水器、热奶器、奶瓶消毒器、消防用品等危险物品放置在幼儿不易取到的地方。用电插座应安装必要的儿童锁及保护罩并安置在婴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母婴室内在每日服务结束时需切断电源(监控系统、电是冰箱和紫外消毒灯除外)。
(4)若发生安全事故,优先保障使用者生命安全,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及取证工作,并做事故分析、预警、改善等后续处理。
2、卫生消毒工作
场地方应派出专人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消毒工作,确保:
(1)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物品整齐。每天服务结束后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60分钟,消毒时确保空间密闭且无人;门把手、扶手处等会接触皮肤的地方用消毒液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婴幼儿安全玩具用0.3%的消毒水浸泡30分钟,不能浸泡的玩教具及书籍在紫外线灯下光照60分钟。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早晨开门换气,并启动换气扇、空调和空气清新机等设备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3)如配备亲子卫生间,要随用随清洗并保持台面、地面干爽,每天用洗洁精及消毒液清洗一次。
(4)母婴室范围出现大面积水渍、呕吐物或者其他污渍时,需先设置“小心滑倒”警示牌,再行清洁。
五、公共场所母婴室指示标语
(一)母婴室标识牌
哺乳室、护理区、请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小心台阶、保持环境卫生、咨询联系
(二)温馨提示牌
如需帮助请按按钮、洗手间、请勿喧哗、请爱护公物、小心玻璃、垃圾桶、请节约使用、小心夹手、严禁攀爬、儿童活动区、仓库重地闲人勿进、保护公物人人有责、小心热水、婴幼儿坐便器已消毒请放心使用、坐便器、插头电压为220V、仅限于热奶器和婴儿水机专用、拉、推、帮助灯、使用灯、推车摆放位置
适用人群:孕妇、0岁至12周岁的婴儿和儿童,及不多于一位的陪同人员,母婴室工作人员。
服务时间:每天早上8:30至下午18:30(供参考,可结合实际调整)
为保证舒适的适用环境,本母婴室定员**人,如果满员,请一人以外的陪同人员在外等候。敬请谅解!
母婴室内(哺乳室和洗手间除外)属于视频监控区域,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急救电话
医护急救、消防、公安、客服热线、投诉电话等。
(四)母婴室标志禁用规范
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禁止出现奶瓶等母乳代用品图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