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决策公开

中山市东凤镇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7-26 分享: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我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建设及岸线保护等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河湖生态功能,确保按期完成市下达的2021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河涌水质提升

优先整治部分劣Ⅴ河涌。坚持全流域系统治水,全面推进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等污染源治理,压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深入实施挂图作战,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因地制宜优先开展4条河涌的治理工作,尽快消除劣Ⅴ类,降低全镇劣Ⅴ类河涌比例,促进全镇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责任部门:镇城建农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务事务中心)

(二)切实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平

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促进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6条内河涌1公里内河段截污工作,拆除或封堵沿岸排污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演练,开展污染治理,消除风险隐患,保障饮水安全。(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城建农业局、水务事务中心)

(三)全力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

稳步推进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确保河涌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开展河涌监测及黑臭水体监测工作,共享监测数据,以常态化监督倒逼河长责任落实。(责任部门:城建农业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落实《中山市入河(海)排污口核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推进广东省入河排污口试点城市(中山)项目工作,按照“全覆盖、重实效、可操作”的原则,2021年底前,完成全镇排污口“排查、检测、溯源”工作。协助完善《中山市入河(海)排污口名录》,对超标违规排口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倒逼区域加快控源截污,实现岸上水里的一体整治。定期更新和审核入河排污口信息。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城建农业局、水务事务中心)

(五)着力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效率

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从对“污水处理率”向对“污水收集率”管理的转变,实现污水处理量及入口污染物浓度“双提升”。按照“管网建成一批,生活污水接驳一批”原则,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持续开展老旧管网清淤修复、断头管网筛查连通及城市污水收集体系排查,2021年完成管网检测4公里,对标对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部署要求,完成“老旧污水管网检测修复”整改任务,2021年年底前完成管网病害修复。(责任单位:城建农业局、生态环境局、污水处理厂)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确保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所有垃圾中转站的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责任部门:城建农业局)

(六)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开展禁养区“回头看”摸查工作,杜绝禁养区“养殖反弹”现象。规范末端治理,加强种植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责任单位:城建农业局)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明确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清单,健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台账和“一村一档”项目档案,加强数据调度与项目成效评估,2021年完成市下达的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并完成成效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问题梳理,形成排查报告,完成同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城建农业局、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督管理,确保按证排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按要求发放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规范工业等行业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行为,污水需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管网。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偷排、超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全镇“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后督察,推动违法企业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发改统计局、工科商务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东凤镇水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加强资金、政策保障和科技支撑,优化治污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各项工程项目顺利建成并投运。严格落实《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及《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加强信息调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加强交流沟通,确保信息传达到位,并于12月底前报送全年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由生态环境局汇总情况报送镇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组织现场检查,督促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先谋事再排钱”的原则,按照中央、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主动谋划项目并申请入库,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级专项资金及新增债券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鼓励国有企业发挥技术、资金、管理等优势参与建设、运营,履行社会责任。


东凤镇水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代章)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