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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粤菜师傅”培训扶持项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4-07 分享:

  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31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政务网站上发布《中山市“粤菜师傅”培训扶持项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共收到1个人的反馈意见(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具体意见反馈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或个人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不采纳原因

网友:刘洋

1.补贴的使用范围,在原有“竞赛组织、方案制定------竞赛宣传费”基础上增加“聘请行业企业专家费”,同时将“竞赛宣传费”改为“活动宣传费”。因在具体活动的开展中,行业企业的参与必不可少,也往往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也更有利于全方位展示中山形象。

2.对该条款中“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结合我校历次参加省级活动的经验,建议增加补贴额度至10万元,因为自2019年开始,省级组织的“粤菜师傅”相关的活动已整合为全省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的大交流与融合,其中既包含竞赛又包括成果展示等各种元素,所需要调配的部门多、资源杂,所需费用也更多。

部分采纳。《中山市“粤菜师傅”培训扶持项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五条技能竞赛及粤菜产业技能交流活动补贴。经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参加国家、省级“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选拔、集训、参赛、交流,赛事教练、专家聘请,大赛方案制定、文件印刷费、设施设备购置费、材料损耗费、活动宣传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参赛组织实施费用,其中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按市财政局制定的标准列支。

补贴金额根据综合近两年我市组织参加省级竞赛实施费用及参考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制定。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