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工作部署,规范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运营,为劳动者与用工主体提供优质公共就业服务,推动构建“10分钟就业服务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以下简称“遴选方”)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委托其运营辖区内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并向服务对象提供无偿公共就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凤镇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
服务期限为5年,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服务协议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办公场所建设与管理。
在遴选方指定点位搭建活动板房作为办公场所,暂定建设3个站点,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需包含咨询服务台、信息发布区等功能区域,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承担板房搭建、装修(按统一标识)、水电、网络、日常清洁及设施维护等全部费用;按“所在区域+零工市场/就业驿站”模式制作牌匾,使用“广东就业服务”统一标识(LOGO)及全市统一形象标识。
(二)核心公共就业服务。严格按照《中山市零工市场管理制度》《中山市就业驿站管理制度》及《中山市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工作流程》等规定,提供无偿服务,不得向用工主体、求职者等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包括:
1.信息服务:收集、核验招聘岗位及求职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发布,建立电子及纸质台账并提供岗位匹配服务。
2.咨询与指导: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规划、简历优化及用工合规指导,协助化解简单用工纠纷。
3.便民服务:提供免费饮水、充电等基础服务,协助办理政策申请、就业失业登记、社保查询等事务。
4.活动组织:每年组织不少于4场招聘活动,不定期组织政策宣传活动。活动方案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遴选方审核,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
5.技能培训推荐:推介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信息,引导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
6.就业援助:建立分级服务机制,优先帮扶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协助提供就业跟踪服务。
7.动态监测:建立管理名录并公布站点信息,监测市场供求变化,定期向遴选方反馈相关情况。
8.权益保障:落实公平就业要求,协助打击欠薪、就业歧视的行为,适时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求职者依法理性维权。
(三)其他要求。场地变更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报遴选方审核。若遴选方收回运营权,或因城市建设、城乡风貌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产权方收回等原因需拆除板房,运营机构须按要求完成拆除并恢复场地原状。
四、遴选标准及程序
(一)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近3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二)服务团队:每个站点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具备基础就业服务知识,统一着装、文明服务,人员变动需提前向遴选方报备。
(三)服务方案:方案需完整覆盖本公告“项目内容及要求”,明确运营流程、服务标准、应急处理机制、台账管理计划及月度/季度工作报告提交安排,具备可行性与针对性。
(四)评审公示: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办机构,遴选结果通过政府官网公示。
五、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请于2026年9月11日至9月17日(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指定地址: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企业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证明(无不良记录);
4.运营服务方案(含费用承担说明);
5.有效的许可或资质证明;
注意:若委托他人报名,还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
地 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四楼408室
联系人:岑小姐
电 话:0760-88777935
七、其他说明
本次遴选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解释权归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所有。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