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书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07 分享:

  依据《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4)粤2071行审964号)的文件内容,崔俊锋逾期未履行自行拆除非法占用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第1小区地块上建设的违法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上述地块的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本单位将依法于2025年11月14日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