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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东凤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07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 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 号)部署要求,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东凤镇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局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东凤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为东凤镇辖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纳税地在东凤镇;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式

  对20家满足基本条件且获得支持资格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每家10万元。

  三、支持条件

  2023年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且2022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支持资格:

  方式(一)  符合下列任何一个条件即可获得支持:

  1、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即拥有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连续4年获得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速均在10%以上。

  2、达到“四科”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

  3、有效期内的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

  方式(二) 对企业创新能力、成长性等各方面指标进行评分,择优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东凤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 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书;

  (四)根据佐证材料清单,提供相应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需同步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文件。项目申报单位需在2023年12月31日下午17:3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73605843@qq.com。纸质档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填写的内容统一用电脑打字。纸质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需要盖章和签名的表格、承诺书须亲笔签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到东凤镇政府3楼307室。

  项目申报过程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60-22600494。


  附件:1. 东凤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表

             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书

             3. 佐证材料清单

            4. 科技人员花名册



中山市东凤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