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转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114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教育、财政、人社、卫计部门已对本镇2023年度原民办代课教师新增符合领取困难补助对象名单的任教年限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新增申请对象情况在我镇门户网站及各村(居)、公民办学校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5:30前以真实姓名,书面向东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反映,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邹先生 范小姐
联系电话:0760-22600395、0760-22626799
附件:中山市东凤镇关于2023年原民办代课教师新增符合领取困难补助对象的名单
东凤镇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
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7月17日
中山市东凤镇关于2023年原民办代课教师新增符合领取困难补助对象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