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浩海淡水对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因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年报,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中山市东凤镇浩海淡水对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中山市东凤镇浩海淡水对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