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板芙镇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板芙镇里溪大道某厂区内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经查,涉事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搭建钢结构建(构)筑物,违建面积约1000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发现问题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镇城建局及里溪村委会组成联合执法组,通过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约谈责任人等,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人员坚持普法教育与执法监督并重,通过政策宣讲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经责令后,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完成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下一步,我镇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腕治违”的决心开展违建治理,坚决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