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的制订依据及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我镇企业的人才支持,鼓励企业及个人到板芙投资创业,加快项目建设投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4〕192 号)《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实行外来人员子女入户入学、积分入学办法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整合公办学校优质资源,拓宽企业高管高技人员的子女入学渠道,拟稿部门草拟了《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征求镇教体中心、党建和组织人事办、人社分局、农业局、公共服务办、税务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确定适用对象和条件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适用条件企业中企业高管、高技人员、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企业高学历人员、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4〕192 号)、《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属于镇街负责统筹安排子女入学的人才以及其他对板芙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等六类人员的子女。
(二)明确申报要求和标准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其在我镇经济贡献情况,明确可申报的入学名额,帮助解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困难,鼓励企业扎根板芙安心立业。
三、政策特点
(一)针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不同申报主体设置不同的申报标准。根据企业或个人在我镇经济贡献程度安排不等入学名额,促进企业或个人加快发展,为我镇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整合现行政策。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4〕192 号)《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在原有的文件基础上,对适用对象及条件、相关说明等进行了整合、优化和拓展。
(三)保持以往政策的延续性。入学相关程序和事项参照《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板府〔2023〕1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