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政策解读

板芙镇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1-30 分享:

  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芙镇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制订依据及背景

  为切实加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垦造水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粤农农〔2019〕329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农函〔2020〕33号)等文件要求,草拟《板芙镇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经镇城建农局中层会议讨论及分管领导审定,同时通过OA向相关部门包括镇农业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镇财政分局和镇水务中心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后,形成本工作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垦造水田项目移交

  为更好地落实管护主体的责任,镇城建农局针对垦造水田的后期维护制定了管护移交协议,将涉及基础设施和种植、地力管护移交给项目建设单位,配套奖励和补偿措施鼓励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管护责任,维护好垦造水田项目。

  (二)管护内容

  第一,垦造水田后期管护年限不得少于6年。第二,镇城建农局针对垦造水田后期管护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具体包括以下的方面:

  1. 基础设施管护

  项目区内的引水或抽水工程设施、农田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施、农田输配电工程设施等项目基础设施,按“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由土地承包权人负责日常管护,保持设施正常使用功能。

  2.种植管护

  管护责任人为土地承包权人,在镇农业中心技术指导下进行种植管护。项目管护期限内,在保证前3年(后3年鼓励)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者水生农作物的基础上,年度内可轮作合适的农作物。

  3.地力培肥管护

  管护责任人为土地承包权人,在镇农业中心技术指导下进行地力培肥管护。

  最后,我们针对地力培肥技术模式作了详细的补充说明。项目区水源比较充足的田块可采取增施商品有机肥、秸秆还田、增施土壤调理剂、种植绿肥等综合技术模式;水源不足的田块应以增施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为主;部分偏砂或偏粘的田块则要采取掺泥入砂或掺砂入泥办法,调整砂、壤比例。

  (三)管护经费及来源

  管护经费包括:种植水稻收益降低补偿费、土地承包权人激励补贴、地力培肥补贴、工作经费四种类型。所需经费来源包括:项目投资预算资金、市级水田指标分成收益、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灾毁复垦和救灾复产资金(专项用于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基础设施严重破坏)、部门预算以及完成上级任务后的涉农资金统筹等。

  (四)组织保障与分工

  本方案明确了镇城建农局、农业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镇财政分局和水务中心的责任分工,并要求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配合完成工作。

  三、政策特点

  (一)本方案具体划定了管护主体的责任,介绍了有关地力培肥模式,并且明确分工,要求各单位成员之间相互配合以保证管护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利于加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垦造水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

  (三)本方案多方面征求意见。在草拟文件过程中,镇城建农局征求了各有关单位包括农业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镇财政分局和水务中心的意见,收到了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镇财政分局回复。经沟通研究后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