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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板府〔2021〕14号(板府规字〔2021〕1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7-27 分享:

政策解读:《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镇经科局反映。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

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为营造更好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及个人到板芙投资创业,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投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根据《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中府办〔2020〕21号)《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板府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在实行外来人员子女入户入学、积分入学办法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整合公办学校优质资源,拓宽企业高管高技人员的子女入学渠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条件及对象

  (一)适用条件

  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具体指:

  1.在我镇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内注册落户,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投资额是指自开始建设以来累计完成的入统投资金额);

  2.对智装园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且经镇党委会认定的企业。

  (二)适用对象

  符合适用条件企业中以下群体的子女:

  1.企业高管: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技术总监(总工程师)、销售总监、运营总监(厂长、副厂长)、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等;

  2.企业高技人员:企业里具有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骨干及企业里重点领域的技术骨干;

  3.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经企业认定的企业内生产、研发、销售、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关键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

  4.企业高学历人员:企业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员工;

  5.根据《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属于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六层次以上的人才;

  6.其他对板芙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

  以上六类人员的子女是指本人或其配偶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亲生子女及法定登记手续完备的收养子女,已办理积分入学手续但未达到积分入学条件。

  二、申报要求和标准

  (一)在我镇新上规入库(年度入统产值达2000万),可享受1个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名额。

  (二)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可享受1个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名额;以申请企业2019年经营数据为基准,自2020年度起计,该类企业年营业收入每突破单个亿元整数关口新增1个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名额。

  (三)年纳税额首次突破千万元整数关口,可享受1个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名额;以申请企业2019年经营数据为基准,自2020年度起计,该类企业年纳税每新增1千万元新增1个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名额。

  符合上述两个或以上条件,入学名额允许叠加。不满足上述条件但确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镇党委会研究后可提供适当名额。

  三、申报说明

  (一)当年5月底前达到条件并成功申报的,当年安排学位,不可累计或顺延至下一年度;当年6月及以后达到条件的,次年安排学位,不可累计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二)在单个购地类的地块范围内,成立2家及以上独立公司主体的,若分别满足申报资格条件,经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工作联合审批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可单独申报入学名额。

  四、其他

  (一)我镇2019年以来其他新招引的工业项目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二)、第(三)款项执行,新招引项目含引入租赁类项目、增资扩产项目、“三旧”改造项目、零地招商项目等。

  (二)其他程序和事项原则上参照《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板府办〔2020〕7号)执行。

  (三)本办法由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工作联合审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