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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板芙镇获得医疗救助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发布日期:2023-01-11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0〕48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我局2023年1月对梁明生实施医疗救助的其他医疗救助,现将获得医疗救助人员名单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7月11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苏少燕

  联系电话:86506601

  附件:2023年1月板芙镇获得医疗救助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名单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2023年1月11日


2023年1月板芙镇获得医疗救助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名单

序号

村(社区)

申请人

获得救助人

救助金额(元)

1

板尾村

梁明生

梁明生

367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