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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山市金彩树脂材料经营部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通知

文号:板府函〔2022〕3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06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铁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5月份,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第6.2条之规定,依法认定中山市金彩树脂材料经营部构成重大火灾隐患。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中山市金彩树脂材料经营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挂牌督办。11月23日,应中山市金彩树脂材料经营部申请,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定该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对中山市金彩树脂材料经营部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

  附件:同意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同意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重大隐患情况

隐患

整改情况

1

中山市金彩树脂材料经营部

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白溪正街5号之一

冷治容

13392582440

该单位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相邻的居住场所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75%,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条之规定。

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