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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板芙镇祥畔华庭小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通知

文号:板府函〔2026〕1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8-11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铁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今年3月份,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六大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b)条、第5.1.e)条之规定,依法认定中山市板芙镇祥畔华庭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中山市板芙镇祥畔华庭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挂牌督办。2026年6月24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六大队对中山市板芙镇祥畔华庭小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定该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经研究,镇政府决定对中山市板芙镇祥畔华庭小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摘牌销案。

  附件:同意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同意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重大隐患情况

隐患整改情况

1

中山市板芙镇祥畔华庭小区

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大道38号

胡剑锋

13560684447

高层建筑设置的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 8.1.3条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b)条、第5.1.e)条的直接判定要素。

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