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板芙镇整治“三线缠绕”实施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与镇经信局反映。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板芙镇整治“三线缠绕”实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我镇电力、通信、广电线路跨越缠绕安全隐患,改善我镇公共电力设施安全,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府办电〔2018〕8号)和《板芙镇开展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辖区内“三线缠绕”问题,进一步规范电线线路的布设,提高我镇公共用电网络的运行安全水平,确保我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建工作组
为了保证“三线缠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廖国祥
成 员:郑军勇(经信局)、李简(安监分局)、吴灼堪(供电分局)、周建成(板芙电信)、刘立新(板芙广电)、余云艳(移动板芙分公司)、刘学生(联通板芙分公司)
领导小组负责对“三线缠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各利益关系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镇经信局局长郑军勇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镇供电分局局长吴灼堪担任。
(二)推进小组
组 长:马飞
副组长:陈学深
成 员:镇安监分局、供电分局、板芙电信、移动板芙分公司、联通板芙分公司、板芙广电各一人。
推进小组负责推进“三线缠绕”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对全镇范围内的隐患点进行摸底、监督责任单位整改和整改验收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我镇“三线缠绕”治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摸底排查阶段(至2018年11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摸清我镇辖区内各“三线缠绕”安全隐患点,并对隐患点进行造册、定位、拍照、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供电分局、各通信企业和板芙广电等单位要全面开展镇内“三线缠绕”治理工作,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力求整改到位、清理彻底,消灭“蜘蛛网”,净化城镇空间,保障我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供电分局、各通信企业和板芙广电等单位对各自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推进小组将适时进行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推进计划
根据推进组摸底阶段的工作,整理我镇各村(居)的三线缠绕安全隐患点,由各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隐患点进行整改,具体的时间安排如下:
五、长效措施
(一)认真整改历史遗留隐患。
对历史形成的“三线缠绕”违章搭挂、交叉跨越问题,由所涉及的各产权方共同摸清情况,确定责任部门。属未经供电分局同意的违章搭挂、交叉跨越,由搭挂、交叉跨越方在本专项整治周期内负责撤除,如产权方未及时撤除或无法找到产权方的,在告知交底一周后,推进小组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清除,清除后如产生相关投诉,由相应的责任单位处理。
(二)积极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新建、改建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允许出现新的违章交叉跨越和搭挂。如发现擅自违规交叉跨越、搭挂的,供电分局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工作群中上传新发现的隐患情况,要求交越搭挂单位立即撤除,若未按期内整改,推进小组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清除,清除后如产生相关投诉,由相应的责任单位处理。
(三)全面开展“回头看”。
各单位要加大整治力度,在2019年6月底前对镇中心地区和主要街道“三线缠绕”违章交越和搭挂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部位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整治水平,彻底清除弃用的废旧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