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点位置:芙中路、板芙大道。
违规内容:芙中路花店将花卉绿植摆放在店外,占用人行道;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擅自占用街道两侧和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各类建筑退让区域等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演出或者堆放、晾晒物品。”的规定。
违规内容:芙中路商铺未及时拆除悬挂的破损横幅;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款“擅自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在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道路、树木以及其他户外设施或者公共场所涂写、刻画,或者经批准设置临时宣传品到期后未及时清理的”的规定。
违规内容:板芙大道商铺将桌椅摆放在店外,占用人行道。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擅自占用街道两侧和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各类建筑退让区域等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演出或者堆放、晾晒物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