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强化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板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制定了《板芙镇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19年7月5日至7月24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6500841)、电邮(672347221@qq.com)、通信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镇政府主楼三楼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办公室)。
附件:板芙镇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板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