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规划计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板芙镇禄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7-04 分享:

板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板芙镇禄围村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板府〔2019〕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板芙镇禄围村村庄规划》(以下简称《村规》)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中府〔2019〕64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部门联审、社会公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等环节,编制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要求,原则同意《村规》。

  二、《村规》为板芙镇禄围村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规划》要求,地块开发建设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及河涌管理相关要求,不得违反上层次法定规划的强制性要求。《村规》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工程建设,按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镇要切实落实好《村规》要求开展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四、涉及《村规》与原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地块,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如有变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涉及公开交易用地调整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你镇要在《村规》获批之日起30日内,将其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