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会筹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工办〔2024〕2号)文件精神,中山市板芙镇总工会现将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无法联系的缴费单位已缴纳的建会筹备金作呆账认定处理。
现将相关缴费单位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公示期为30天)及时与板芙镇总工会联系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中山市板芙镇总工会
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大院内1号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02328
电子信箱:zssbfzzgh@163.com
中山市板芙镇总工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