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对医疗机构中山仁爱诊所《中医诊所备案证》依法予以撤销,现将诊所备案内容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机构类别、备案编号 | 诊疗科目 | 注销原因 |
中山仁爱诊所 | 中山市板芙镇居委会富豪南街1号第二层、富豪南街3号之一第二层 | 卢卫文/刘媛 | 中医诊所PDY32262544200099D2182 | 中医科 | 医疗机构自主申请撤销 |
以上《中医诊所备案证》经我局撤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