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现将到期且长期未前来办理退还的投标保证金、通信道路维修押金、代管账款等情况进行公示。请如下单位或个人尽快与板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联系办理退款事宜。
1.项目名称:板芙镇海心沙桥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0000元。
2.项目名称:板芙镇里溪大道人行道修复工程,投标单位:广东宏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佳婵),涉及金额:¥5000元。
3.项目名称:板芙镇通信道路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广东盈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涉及金额:¥7520元。
4.项目名称:张敏清万益广场西侧李丽娜空地围蔽项目(代管账款),汇款方:张敏清,涉及金额¥64081.98元。
退款所需材料:
1.当年签订的相关合同等资料(如属建设项目,则需附加结算审核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等)。
2.保证金收据原件或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等(如保证金收据原件丢失,须在复印件上签字,证明当事人保证金收据原件丢失)。
上述提交资料如属公司签订的,则所有复印件需盖公章,合同属个人签订的,则需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1306813318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5:30),联系人:冯小姐。
公示期一个月,到期后对因客观原因无法退还的保证金,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