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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行政处罚信息汇总表(2023年8月)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9-12 分享: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机关

处理结果

时间

1

中山市板芙镇粤罗商行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8/7

2

中山板芙镇楚鑫商行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8/14

3

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其他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贰佰陆拾陆元(¥218266)整罚款;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971.4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0855.2平方米符合规划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023/8/18

4

中山市板芙镇晓茂日用品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8/22

5

中山市板芙镇乐享电器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8/22

6

中山市板芙镇出川老麻抄手小吃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罚款

2023/8/24

7

中山市顺达驾驶学校有限公司

涉嫌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案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罚款

202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