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0〕48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2023年4月对吴坤权、吴成云实施其他医疗救助,现将相关人员名单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苏少燕
联系电话:86506601
附件:2023年4月板芙镇获得其他医疗救助的对象名单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4月板芙镇获得其他医疗救助的对象名单
序号
村(社区)
申请人
获得救助人
救助金额(元)
1
广福村
吴坤权
100000
2
板芙社区
吴成云
655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