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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办证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 发布日期:2022-09-29 分享:

收  费  项  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一、普通护照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

1、申领

元/本

120

发改价格[2019]914号

2、丢失补发

元/本

120

发改价格[2019]914号

3、加注

元/项●次

20

发改价格[2019]914号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元/卡

80

发改价格[2019]914号

1、一次有效签注

元/次

15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价格[2017]1186号

三、往来港澳通行证

发改价格[2019]914号

1、往来港澳通行证费

元/证

60

发改价格[2019]914号

2、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

元/件

15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价格[2017]1186号

(2)二次有效签注

元/件

30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价格[2017]1186号

(3)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元/件

80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价格[2017]1186号

四、籍管理件工本

1、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1)家庭户口簿

元/本

10

《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自2013年1月1日起,除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需收取工本费外,其余涉及户口簿的工本费免征。

(2)集体户口簿

元/本

40

《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自2013年1月1日起,除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需收取工本费外,其余涉及户口簿的工本费免征。

五、居民身份证费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申领、换领

元/证

2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2)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元/证

4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3)临时身份证

元/证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六、居住证

(1)换居住证补领、换领

元/证

20

粤价函〔2017〕475 号、粤价函〔2010〕6号、国办发〔201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