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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支农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板芙分局 发布日期:2022-07-11 分享:

  中山市支农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因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年报,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中山市支农农业服务专业合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中山市支农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板芙分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