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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29 分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2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备注:上表为部分内容,详见附件。